‧本券適用於飯店住宿使用。 ‧本券僅適用於烏來璞石麗緻溫泉會館 ‧憑券可享悅景客房升等賞溪客房。 ‧僅限淡季(4月~10月) 平、假日使用;大假日日不可以用。 ‧本券不可搭配任何優惠專案使用。 ‧本券恕不延期使用或兌現,塗改無效,遺失或毀損,恕不掛失補發 ‧本券為贈送券,不受禮券定型化契約之規範 ‧使用期限-即日起至2025/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