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權規範

台北亞都麗緻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為確保消費者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消費者權益之保護,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告知下列事項:

1、 蒐集目的及方式:
為完成客戶管理、會員管理及行銷與內部的統計調查與分析,將以透過加入會員或訂購單填寫方式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

2、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2.1辨識個人者:如消費者之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
2.2個人描述:如性別、國籍、出生年月日。

3. 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3.1期間:本公司營運期間。
3.2地區:本公司將恪遵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密切依循法規資訊安全的執行要領,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管理、保護、處理、使用台端的個人資料。

3.3利用對象及方式:消費者之個人資料蒐集除用於第壹條之目的外,將有以下利用:
3.31行銷:本公司將利用消費者之地址及郵件、電話號碼進行本公司或合作廠商商品之宣傳行銷或住宿及餐飲服務之優惠訊息。
3.32用於物品寄送:於交寄相關商品時,將消費者個人資料利用於交付給相關物流、郵寄物品寄送之目的。

6. 台端對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台端就本公司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6.1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台端可向本公司提出下列要求:
6.2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
6.3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7. 行使權利之方式:
本公司將恪遵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妥善保護您的個人資料,如欲行使上述權利請以Mail([email protected])與本公司聯繫。

8.  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台端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選擇不提供或不完全提供時,本公司可能無法提供相關服務。

9. 公務機關合法調閱權之配合
如公務機關因法規及公共利益,要求本公司提供台端的特定個人資料時,本公司將依公務機關合法正式的程序,及對本公司所有使用者之安全考量下,做可能必要的配合。
本人已清楚瞭解上開告知內容,並同意貴公司於法律許可範圍內處理及利用相關資料。

 

告知聲明之修訂

本公司有修訂本告知聲明之權利。本公司於修訂本告知聲明內容後將透過您所提供的聯絡方式或於網站上已公告的方式通知您,如您未提出異議或繼續使用本公司相關服務,表示您以同意本公司所更改之內容。

台北亞都麗緻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為確保消費者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消費者權益之保護,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告知下列事項:

1、 蒐集目的及方式:
為完成客戶管理、會員管理及行銷與內部的統計調查與分析,將以透過加入會員或訂購單填寫方式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

2、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2.1辨識個人者:如消費者之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
2.2個人描述:如性別、國籍、出生年月日。

3. 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3.1期間:本公司營運期間。
3.2地區:本公司將恪遵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密切依循法規資訊安全的執行要領,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管理、保護、處理、使用台端的個人資料。

3.3利用對象及方式:消費者之個人資料蒐集除用於第壹條之目的外,將有以下利用:
3.31行銷:本公司將利用消費者之地址及郵件、電話號碼進行本公司或合作廠商商品之宣傳行銷或住宿及餐飲服務之優惠訊息。
3.32用於物品寄送:於交寄相關商品時,將消費者個人資料利用於交付給相關物流、郵寄物品寄送之目的。

6. 台端對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台端就本公司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6.1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台端可向本公司提出下列要求:
6.2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
6.3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7. 行使權利之方式:
本公司將恪遵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妥善保護您的個人資料,如欲行使上述權利請以Mail([email protected])與本公司聯繫。

8.  台端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台端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若選擇不提供或不完全提供時,本公司可能無法提供相關服務。

9. 公務機關合法調閱權之配合
如公務機關因法規及公共利益,要求本公司提供台端的特定個人資料時,本公司將依公務機關合法正式的程序,及對本公司所有使用者之安全考量下,做可能必要的配合。
本人已清楚瞭解上開告知內容,並同意貴公司於法律許可範圍內處理及利用相關資料。

 

告知聲明之修訂

本公司有修訂本告知聲明之權利。本公司於修訂本告知聲明內容後將透過您所提供的聯絡方式或於網站上已公告的方式通知您,如您未提出異議或繼續使用本公司相關服務,表示您以同意本公司所更改之內容。